食品工程系学生进入实验室须知
http://food.dlfu.edu.cn  2006-5-18  来源:大连水产学院食品工程系

    一、实验室是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与实验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二、学生首次进入实验室,应在实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应先将个人物品放至指定区域,不得在实验台上摆放与实验无关的私人物品。学生应在规定的操作区域内进行实验,保持该操作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四、学生实验前必须认真做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工作,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初步了解实验所用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未预习者一律不得参加实验。

    五、学生实验过程中应穿着白大衣,接触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时,应带手套,有强挥发性或刺激性的药品应在通风厨中进行操作。所有危险物品的使用均须按照规定的实验步骤进行,避免伤及自己及他人安全。

    六、使用仪器时,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仪器设备工具等损坏者,应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七、学生配制完试剂后应及时装进相应试剂瓶中进行储存,并贴上标签,注明其成分、时间、配制人,以免试剂过期使用。

    八、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设备、器材、药品,注意节约药品、耗材,实验室任何物品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带出实验室。

    九、实验中注意安全,节约水、电、材料。遇到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火源,报告指导教师进行处理。大的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十、实验结束应将仪器、工具、器皿、药品归还原处,填好仪器使用记录和实验室使用记录,实验场所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煤气开关,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本须知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的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执行。违者令其停止实验,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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