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程系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
http://food.dlfu.edu.cn  2006-5-18  来源:大连水产学院食品工程系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科学、严谨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培养创新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功能和效益,积极探索与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相适应的开放式实验教学模式,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支持师生开展科研活动,规范食品学院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开放的对象

    实验室开放的对象为本院本科学生、研究生及教师,主要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实验知识、实验方法和实验技能,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创造性地解决较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加深与扩展知识,掌握新的方法和新的技能。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各室根据功能室特点和教学、科研实际需要,采取预约开放的方式向学生开放。学生提前向指导教师申请拟做开放项目,明确开放项目的意义,与指导教师研讨实验方案的可实施性及项目完成所需条件的可操作性。然后向学院提出申请,经系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可根据开放项目的经费支出及课题的来源给与部分资助。

    三、实验室开放的管理

    1.各类教学、科研功能室根据开放需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准备开放所需的相关仪器、设备实验室开放使用记录等。开放项目小组经与指导教师确定开放项目的方案后,在指导教师或其他实验室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各室将经审定的开放项目名称、类型、内容、预期获得的成果等形成材料,在院系备案,并由指导教师全权指导检查开放项目的实施过程。

    3. 学生按实验室规定领用实验器材、器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完成后交还实验器材、器件,损坏、丢失按实验室规定处理。

    4.学生在开放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开放项目总结报告。指导教师应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

    四、实验室开放的保障措施

    1.开放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维护修理等,视教学、科研实际需要应优先予以保证。

    2.根据不同开放项目的特点和教学实际,合理定编定岗,确保实验指导教师满足开放实验教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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